VIP联盟_唯品会
联盟协议

本协议是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唯品会”)与根据本协议注册为唯品会联盟会员的个人和机构关于销售商品的合作关系的约定。您注册为唯品会联盟会员,即视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受您的权利,并履行您的义务。您必须保证,您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条款。(此协议只针对个人会员,但机构如没签订纸质版协议视为个人会员,同样具有法律保护)

第一部分. 合作内容

1.1 您同意成为唯品会联盟会员,与唯品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充分调动您在社交渠道(包含且不限于微信群、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的运营能力及传媒方面的资源,提供商业转化渠道,与唯品会一起共同合作销售商品,与唯品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1.2 双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在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不论您是否有正式工作、是否与第三方有劳动关系,甲乙双方之间均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除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外,您不受唯品会规章制度的约束,有权自由选择工作地点、内容及时间。

第二部分: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长期有效。

第三部分.联盟会员操作流程

个人合作:

 

公司合作:请邮件至lianmeng@vipshop.com

第四部分. 定义

l  个人:指不能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选择个人站长类型,唯品会联盟会按照国家规定代扣经营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费(如有)后 发放合作销售收益。

l  机构:指能够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选择机构类型合作,结算时须向唯品会联盟提供信息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五部分:收益结算

1.     按净销售额根据唯品会联盟确定的收益分成比例向您支付合作销售收益,即CPS(CostPerSales)方式。

2.     唯品会发货,购买者付款并收到了商品且没有发生退货等行为,则扣除代金劵金额、运费等后该商品的销售额。

3.     按商品类别分成,以分享当前看到的最终收益分成比例为准。

结算说明 :

1.  异常订单一概不结算(见唯品会联盟公告扣款说明和协议违规处罚及扣款说明)

2. 效果联盟佣金数据确认标准:在合作期间,双方规定的RD(Return Day,效果认定期,指唯品会认可用户有效行为的期限,即用户通过联盟会员网站的营销链接到达唯品会网站浏览,在效果认定期内再次直接浏览唯品会网站并产生了有效行为(带来净销售额),此行为被视为此联盟会员网站业绩的用户行为有效期,即RD)为【1天】

l   结算与支付相关条款:唯品会与唯品会联盟会员按月进行合作销售收益结算,同时,唯品会按国家法律法规每月为唯品会联盟个人会员的合作经营承担对应的经营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费等

l  结算时间:联盟会员每日可以申请经过系统判断合格的订单,合作销售收益将会自动在账号可提现中(合作销售收益满50元可申请)。

l  会员收款银行帐号:唯品会联盟采用唯品支付进行实名认证,会员必须绑定唯品支付,上传身份信息通过实名认证,既可绑定收款账号。(账号修改必须是账号余额为0)

第六部分:联盟会员经营规范

l  注册、账户和密码

a)   会员确认,在其完成注册程序或与唯品会联盟合作中,会员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会员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会员及会员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唯品会有联盟权注销(永久冻结)会员的唯品会联盟账户,并向会员及会员的监护人索赔。

b)   会员应对会员的账户和密码的安全,以及对通过会员的账户和密码实施的行为负责。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唯品会的同意,否则,账户和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与账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如果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会员的账户或有任何其他可能危及会员的账户安全的情形时,会员应当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唯品会联盟,要求唯品会联盟暂停相关服务。会员理解唯品会联盟对会员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唯品会联盟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c)   在注册时,会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或注册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会员的资料,以使之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有合理理由怀疑会员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唯品会联盟有权向会员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与唯品会联盟的合作。唯品会联盟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员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支出。

d)   会员在与唯品会联盟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纳税赋,以及一切在销售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以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会员独自承担。

联盟会员网站规范

l  网站url地址:访问url地址输入内核为windowsIE任意网页浏览器的地址栏后,网页可以正常打开,且不得有杀毒软件报警提示存在病毒或木马。

l  网站名称:注册信息页面中的网站名称需与注册信息中的url打开后网站内的公司名称或网站名称(主要以网站内公司简介页面内的公司名称为准)保持一致。若公司名称及网站名称同时存在,以公司名称为准;若无公司名称以网站logo为准。

l  网站备案:联盟会员网站必须经过正规备案,且在网页明显位置有备案号,备案号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系统可查。

l  对网站的要求:网站内容应与唯品会业务有相关性,文字图片排版良好,具有吸引力,没有明显夸张、失实的广告内容,没有非法恶意代码跳转内容,网站的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网站所进行的市场开拓、广告宣传及相关经营活动合法。网站不得包含下列内容(以下简称"违法内容"):

a)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j)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

k)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七部分:唯品会的权利和义务

1.   唯品会有权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欲成为联盟会员的申请,并有权要求联盟会员提供任何唯品会认为必要的资料、证书、证明等文件。

2.   唯品会有权确定并不时修订联盟合作的具体方式,有权随时合理修改并完善本协议约定条款,并有权随时对联盟会员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联盟会员应配合唯品会的检查和监督。

3.   唯品会上显示的所有图片、文字等的知识产权均归唯品会或其合作伙伴所有。

4.   唯品会有权收集与联盟合作相关的销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量与金额、品类)。联盟会员同意仅将销售数据用于履行本协议之目的。

5.   唯品会享有所有(包括因联盟合作所产生的)销售唯品会商品的销售收益及其他收益,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唯品会无义务相应或接受联盟会员就上述收益提出的任何主张。

6.   唯品会将向联盟会员提供必要的信息及其他便利以使联盟会员可以方便地设置至唯品会的链接。

第八部分:联盟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   媒介网站必须保证其网站的所有网页不包含任何违法内容,并保证不连接到含有违法内容的网页.

2.   如果媒介网站提供给唯品会的资料、信息等发生变化,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等,应及时登陆唯品会平台修改个人资料修改或网站信息。

3.   如果发现有不符合唯品会或广告主指定的规范所投放的广告,唯品会有权要求会员修正。

4.   对于注册后三个月内无任何销售成果的会员,唯品会保留删除其账户内所有佣金,暂停或终止其帐户的权利。

5.   唯品会有权随时单方面决定更改本合同条款。如合同条款有任何变更,唯品会将及时刊载公告,通知媒介网站。经修订的条款自公布时开始生效。

6.   本合同条款变更后,如媒介网站继续为唯品会推广的,则表示媒介网站接受经修订的合同条款。

第九部分:网盟违规规定及处罚

1.  搜索引擎营销(SEM)违规规定

禁止联盟会员通过SEM方式投放唯品会所有相关广告宣传。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soso、等相关搜索引擎;唯品会官方品牌关键词包括但不限于‘vipshop’‘唯品会’品牌词及品牌词的创意如‘vipshop打折网’‘唯品会特卖’‘weipinghui’‘惟品会’‘**唯品会’等品牌词的拼音错拼恶搞诽谤以及创意,也不能有唯品会会员活动词汇、口号,如‘撒娇节‘‘一场史无前例的特卖会’等。在搜索引擎投放所有关键词中,不得以唯品会名义进行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折扣网’‘名牌打折’等关键词,在标题内容描述,显示URL中出现‘唯品会’‘vipshop’‘www.vipshop.com’及其它品牌创意,也不能有唯品会会员活动词汇、口号,如‘撒娇节‘‘一场史无前例的特卖会’等 ,都属于违规行为。

2.  搜索引擎优化(SEO)违规规定

禁止联盟会员通过SEO方式投放唯品会所有相关广告宣传。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soso、等相关搜索引擎;搜索引擎优化包括但不限于‘vipshop’‘唯品会’官方品牌词及品牌词的创意如‘vipshop打折网’‘唯品会特卖’‘购买唯品会,返利8%’‘weipinhui’‘惟品会’等品牌词的拼音错拼恶搞以及创意属于违规行为。

3.  会员返利模式媒体违规规定

联盟会员不得私自和会员返利模式的媒体合作,如51返利网、返还网等会员返利模式的媒体,和此类媒体合作必须向唯品会进行报备,得到同意后才能合作,否则属于违规行为。

4. C2C平台违规规定

联盟会员不得在c2c平台代客户下单,包括但不限于淘宝、拍拍、易趣、有啊等c2c相关平台,如果发现属于违规行为。图片素材只能用唯品会官网公布出去的素材图片。

5.  导航、门户、论坛、社区、个人等其他站,违规规定

导航、门户、论坛、个人等其他站,必须是用户自愿点击带有网盟链接代码的文字、图片、动画等素材(对用户均清晰可见),且到达唯品会在网盟平台推广的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已存在的首页、商品列表页、商品详细页的为正规引导,不是通过该方式到达本公司在网盟平台推广页面都属于违规行为。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定义链接、隐藏链接、嵌套链接、链接跳转,弹窗链接,弹出窗口和同个地址同时弹出我们及其他网站链接,及使用任何手段让用户浏览器产生返利Cookie但用户当前浏览器没有跳转到网站首页的行为等都相关行为属于违规。

6.  邮件、聊天室、论坛、即时聊天、SNS社区、博客、微博等互动模式推广方式,违规规定

联盟会员必需在树立唯品会良好的形象为目下,良性引导客户到唯品会购物,推广方式可以是文字、图片、动画视频等素材,但必须以消费者身份与会员互动,互动方式必须是良性。其他方式一律为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唯品会官方名义、恶意诽谤唯品会、恶搞唯品会、以诱导用户和毁坏唯品会良好形象的方式都属于违规行为。

7.  活动、优惠券,违规规定

唯品会优惠活动只在活动合作方有效,如不是当季活动合作商,利用唯品会优惠活动推广必须通过唯品会同意,如没经过唯品会同意私自推广或通过网盟渠道拿返点等行为属于违规,此单返利无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如唯品会和A公司做活动,派发优惠券,B公司有站长拿到优惠券,优惠后再返点,该行为属于违规。如唯品会和A公司做活动,通过网银支付方式有优惠,B公司有站长引导客户或者通过技术手段嵌套链接推广,等行为属于违规。不得在C2C平台售卖代金券,包括但不限于淘宝、拍拍、易趣、有啊等C2C相关平台,如果发现属于违规行为。

8.  网站透明化,违规规定

唯品会联盟和联盟会员的合作推广中必须正规透明化,联盟会员在推广资源中必须告诉唯品会联盟推广位,并且经过唯品会联盟同意才能推广,在推广过程中唯品会联盟如发现联盟会员出现不良网站推广已影响到唯品会联盟良好形象或同行之间互导流量者,唯品会联盟对联盟会员加以严惩,行为严重者唯品会联盟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如A公司是优质资源,B公司是普通资源,在佣金返点中比例A大于B,在没经过唯品会联盟同意情况下,发现A、B公司私自合作,B公司的流量导入到A公司,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唯品会联盟发现联盟会员的媒介网站有异常或者违规的,唯品会联盟有权要求会员提供媒介网站的URL、推广信息、联系人方式、注册资料等信息,如会员拒不提供的,属于违规行为。

9.恶意流量

联盟会员及会员所属站长不得利用无效流量恶意访问唯品会网站,恶意下单不付款,恶意使用唯品会网站素材做无效请求。

10. 违规处罚及扣款说明

a)   如发现违规机构佣金违规,唯品会联盟有权取消该机构会员的推广ID号,通过违规站过来的网盟佣金一律不结算并不予支付;

b)   如果是合作商自己违规操作,唯品会联盟将从剔除违规佣金后剩下合格佣金中扣除30%作为违规处罚;如行为严重者唯品会联盟将停止合作,该商家的所有合格佣金不结算并不予支付,并由联盟会员支付合作以来所有合格佣金的30%给唯品会联盟作为其违约金。

c)   联盟会员有义务做好CPS站长管理,并要求CPS站长不得有劫持唯品会广告赚取佣金的行为(劫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DNS 劫持、pc浏览器劫持、手机浏览器劫持、桌面劫持等)。若唯品会联盟发现唯品会联盟在媒体网站投放的广告被联盟会员cps站长劫持,则唯品会有权要求联盟会员做出以下处理:

唯品会联盟发现联盟会员CPS站长有劫持行为的,联盟会员须扣除该站长ID的所有佣金,并返还给唯品会联盟。

对于有违规劫持行为的CPS站长,联盟会员必须终止与该违规站长的合作,并保证以后均不得与其合作。

联盟会员须保证如实向唯品会联盟提供有劫持行为的CPS站长ID,否则唯品会联盟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11.  数据异常处罚,如出现了数据(点击率、跳出率、转化率、活跃率、付费率、回访率等等)远远异常于正常水平的情况,唯品会有权视情形为无效数据。唯品会可以不结算相关推广费或不经通知即单方终止会员推广ID,并有权同时冻结唯品会会员联盟帐号(无法再在唯品会联盟网站注册)。

12.会员账号异常处罚,会员采用实名支付方式,一个身份在唯品会联盟平台(含唯享客)只能允许1个账号,如发现会员一个身份有2个或2个以上账号的,将定为异常账号,唯品会有权禁用所有异常账号。账号余额100%扣除处罚方式;

13.  异常刷单定义及扣款:

·        卡商刷量:虚假用户,电话无法接通,下单IP、收货地址、用户无访问行为都属于恶意行为;马甲占比超过50% ,佣金将扣除50%,情节严重将扣除100%。

·        恶意退货:1天内4个以上(包括4个)下单时间、收货手机号码、收货地址、收货人、下单IP或设备号相同的账号集中退货;佣金100%扣除。

·        异常刷单:1天内4个以上账号(包括4个)下的收货手机号码、收货地址、收货人、下单IP或设备号相同;佣金100%扣除。

·        同一地址、同一唯品会账号、同一收货电话大量购买同一商品,如纸尿裤、奶粉、洗发水手机等产品;佣金100%扣除。

第十部分:违约责任

1.   严禁通过设备、程序以及其他不合法的手段提高个人收入。一经发现,唯品会有权立即取消其媒介网站资格,撤回正在投放的广告,并追回已经支付的全部合作销售收益,唯品会保留进一步追索责任的权利;同时,该媒介网站必须承担因此给唯品会带来的所有损失。

2.   媒介网站承诺其向唯品会平台提交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注册信息、网页地址,联系方式等的真实性。唯品会不承担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的审查责任。但是,一旦唯品会发现媒介网站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它欺骗手段,有权暂停或终止媒介网站的账户,删除其账户内所有合作销售收益,并保留追究媒介网站责任的权利。

3.   媒介网站承诺其在唯品会平台中的任何行为均不会使唯品会公司、唯品会平台的其它媒介网站、唯品会的任何其它用户、向唯品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与唯品会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处罚。

4.   媒介网站同意因媒介网站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在本合同条款中提及的应遵守的其他文件,或因媒介网站违反了法律或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而使第三方对唯品会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费用和其他专业人士的费用),媒介网站必须全额赔偿给唯品会。

免责声明法律地位

1.   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各自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

2.   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3.   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4.   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合同(授权书正本交另一方存查);

5.   就其所知,其已向另一方披露经注册地或营业地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 每一方均保证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合同所计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除唯品会提供的网络广告之外,媒介网站的网站内容包含或涉及色情、暴力、反动及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的内容,唯品会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责任完全由媒介网站承担。

2. 会员或媒介网站如因本协议与唯品会发生争议的,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等争议将由唯品会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管辖。

不可抗力

对于因唯品会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唯品会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唯品会不对加盟成员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