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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协议

唯享客协议

本协议是对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唯品会”)及根据本协议注册成为唯享客会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之约定。您注册为唯享客会员,即视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并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受您的权利,并履行您的义务。您必须保证,您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条款。

一、定义:

1.唯享客是唯品会旗下一个分享导购平台,以下称“唯享客平台”。

2.唯享客会员,简称唯享客。指通过唯享客平台赚取佣金分成的个人或团体。

3.“唯品会”是指由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域名为www.vip.com的网站及相关的应用软件或网络平台。

4.“推广渠道”是指唯享客会员合法运营或享有使用权的互联网信息发布空间,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网页、应用界面和/或即时通讯等软件空间或唯品会认可的其他媒体形式。

5.“客户”是指通过唯享客平台购买商品和/或接受唯品会服务的任何个人或组织。

6. 新老客定义:

新客:用户注册成为唯品会用户并第一次成功购买唯品会产品,且没有发生退货情形的用户。但该用户的消费订单所使用手机联系号码在唯品会历史客户首单消费记录中出现过的,不视为新客。

老客:指除新客以外,通过乙方网站成功购买甲方产品,且没有发生退换货情形的用户; 

二、账号管理

1. 会员注册唯享客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会员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会员及会员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唯享客平台有权注销(永久冻结)会员的唯享客账户,并向会员及会员的监护人索赔。

2. 注册时,会员应当按照注册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如有合理理由怀疑会员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唯享客平台有权向会员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与唯享客会员的合作。唯享客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员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支出。

3. 已有合作的渠道,加入前必须联系管理员进行渠道备案后方可申请账户或添加新渠道。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推广唯享客平台,唯享客平台有权终止合作(冻结账户、扣除相关佣金)且不承担相应的损失。

4. 唯享客会员应对自己的账户和密码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微信),以及对通过会员的账户和密码实施的行为负责。如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账户、密码外泄,会员理解唯享客平台对会员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唯享客平台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唯享客权益

合作内容:唯享客平台按照实际订单金额支付给唯享客会员分成。即CPA以及CPS(cost per Action)。

合作规则:

1. 唯享客数据确认标准:在合作期间,双方规定的RD(Return Day,效果认定期,指唯品会认可用户有效行为的期限,即用户通过唯享客会员推广渠道的营销链接到达唯享客平台浏览,在效果认定期内再次直接浏览唯享客平台并产生了有效行为,此行为被视为此唯享客会员业绩的用户行为有效期,即RD)为【15天】。

2. 唯享客收益:唯品会替唯享客代开发票,按国家法律法规代扣个人劳务所得税,按照个人劳务报酬所得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

a) 税前佣金≤800元,代扣税率0%

b) 税前佣金≥800元≤1999元,代扣税率=税前佣金-800 ,代扣11%

c) 税前佣金≥2000元≤19999元,代扣税率=税前佣金-800,代扣15%

d) 税前佣金≥20000元,代扣税率=税前佣金-800 ,代扣20%

个人站长收益=税前佣金*(1 - 个人所得税税率)- 银行转账手续费。剩余税率由唯品会承担

3. 佣金申请结算时间:每月的15日-20。如唯享客用户11月15提现的是10月1日~10月20日的合格订单佣金。(会员在系统必须填写支付宝账号,如没有支付宝的则填写网银账号),并将在21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佣金打款到相应的唯享客收款账号。

4. 订单确定期:25天。客户下单后25后订单才可以确定是否合格。

5. 会员收款银行帐号:支付宝、网银。

6. 佣金说明,合格订单数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7. 结算方式:


系统判定为奢侈品的类别,佣金比例统一按1%结算;

其中汽车、旅游产品、纸尿裤、奶粉不返佣金;

异常刷单的订单不返佣金。

特殊订单说明

1. 5000元≦订单实际支付金额<10000元,每个订单返50元/单

2. 订单实际支付金额10000元及以上,每个订单返80元/单

如订单金额符合特殊订单1、2,则按特殊订单对应金额返现。

四、关于违规与处理 

1. 唯享客用户必需在树立唯品会良好的形象为目下,良性引导客户到唯品会平台购物,推广方式可以是文字、图片、动画视频等素材,但必须以消费者身份与会员互动,互动方式必须是良性。其他方式一律为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唯品会官方名义、恶意诽谤唯品会、恶搞唯品会、以诱导用户和毁坏唯品会良好形象的方式都属于违规行为。

2. 唯享客会员在投放一经发现违规,唯品会有权立即取消其唯享客推广资格,邀求撤回正在投放的广告,并追回已经支付的全部广告发布费用和/或佣金,唯品会保留进一步追索责任的权利;同时,该唯享客会员必须承担因此给唯品会带来的所有损失。

五、免责声明法律地位

1. 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各自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

2. 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3. 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4. 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合同(授权书正本交另一方存查);

5. 就其所知,其已向另一方披露经注册地或营业地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

六、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 每一方均保证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合同所计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除唯品会提供的网络广告之外,唯享客会员的推广渠道内容包含或涉及色情、暴力、反动及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的内容,唯品会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责任完全由唯享客会员承担。

2. 唯享客会员如因本协议与唯品会发生争议的,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等争议将由唯品会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管辖。

七、不可抗力

对于因唯品会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唯品会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唯品会不对加盟成员承担任何责任。